【重要通知】廣州南沙金融工作局關于規范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通知
區各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
根據《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關于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穗金融函〔2019〕 1059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相關業務,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隱患,現對我區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經營行為明確以下要求。
一、堅持交易背景真實
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應堅持交易背景真實的原則,禁止虛假交易、虛構融資、非法獲利行為。在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時,應對交易真實性進行盡職審核與專業判斷。通過具體項目全流程合同及單據來還原真實業務情況,分析客戶資產負債有關指標、客戶集中度情況、關聯交易情況、流動性管理情況等,了解客戶實際經營與業務開展情況。同時,對債務人歷史交易記錄進行調查分析,對債務人經營狀況、債務人與原始債權人交易情況進行監控,對債務人所處行業情況進行研判。
二、堅持交易信息可得
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應堅持交易信息可得的原則,確保直接獲取第一手的原始交易信息和數據。在日常業務管理中,應完善交易信息獲得渠道和機制,加強與行業協會、銀行、核心企業等機構的信息溝通及業務對接。可通過行業協會,了解客戶及債權人風險情況;通過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的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中登網登記確權;通過對核心企業與上下游鏈條企業交易情況的核實,加強對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和第三方數據等信息的跟蹤管理。
三、堅持精準金融服務
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應堅持精準金融服務的原則,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方向、主業集中于實體經濟、技術先進、有市場競爭力的產業鏈鏈條企業。通過發揮行業本身特點及優勢,緩解實體經濟企業生存發展的資金壓力,助力經濟脫虛向實,激發實體經濟活力。
四、堅持全面管控風險
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應堅持全面管控風險的原則,既要關注核心企業的風險變化,也要監測上下游鏈條企業的風險。切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行業監管制度,規范自身經營行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托發放貸款等金融相關業務;不得專門從事或受托開展催收、討債業務;不得通過P2P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平臺、非持牌資產管理等機構直接或間接向社會公眾融資;不得開展為關聯企業利益輸送“內部”項目的重大關聯交易;不得基于不合法基礎交易合同、寄售合同、逾期應收賬款、權屬不清的應收賬款開展保理業務;不得參與套路貸、高利貸、暴力催收等涉黑涉惡活動;不得開展“假租賃真借貸”“假保理真貼現”等業務;不得開展未經監管部門允許的金融業務。
五、加強信息報送
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企業應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按要求登錄中國銀保監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廣東省地方金融數據快報系統填報信息,發現行業風險情況及時報告協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
特此通知。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
2019年8月2日
來源: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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