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租賃》正式公布,2019年生效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的公告,新版租賃準則將于2019年1月1日開始施行。由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已與國際準則實現了趨同,我們預期中國財政部也會在未來一年內發布修訂后的中國準則文本,作為中國企業今后對租賃業務進行會計處理的依據。
北京時間1月13日14點,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通過官網發布了全新的租賃會計準則正式文本(IFRS 16 - leases)。
根據新版準則,對于承租人來說,所有租賃業務(除了12個月以內的短期租賃和低于5000美元的小額租賃外)都將參照現行的融資租賃業務納入資產負債表內。對于那些租賃(尤其是經營租賃)依賴度較高的企業,例如商業貿易、金融和交通運輸行業,資產負債率將可能會有明顯擴大,與之相關的一系列財務指標將受到影響。
相對而言,出租人(不限于租賃公司)的會計處理方式則與現行準則基本一致(即繼續區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對于正在飛速發展的中國金融租賃行業來說,這應該會是一個受到歡迎的好消息。
如果從2009年3月發布第一版討論稿(DP)算起,加上2010年、2013年分別發布的兩版征求意見稿(ED),此輪關于租賃會計準則的修訂歷時已有七年,可謂一波三折。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引發廣泛關注的2013版征求意見稿。由于其中提出的雙模型(即針對不同類型的租賃物,要求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可能帶來復雜的計量和披露要求,在IASB所收到的創紀錄回函當中受歡迎程度并不高。有鑒于此,在本次發布的正式準則文本中,IASB已放棄了雙重模型,力求盡可能對會計處理方案予以簡化。
另外,今天發布的國際租賃準則與美國會計準則理事會(FASB)即將發布的美國版準則并未如預期那樣實現完全趨同,主要體現在美國準則要求針對不同的租賃類型采用兩種方法確認租賃費用。對于那些在多地上市并且需要同時按兩種準則編制財報的公司來說,可能帶來額外的轉換成本。
民生金融租賃曾于2013年12月聯合國家會計學院在國內首家發布研究報告,并正式致函IASB,對2013版征求意見稿的技術復雜性與實施成本表達了疑慮,并建議為所有租賃業務確立一套統一的會計處理模型,而無需區分租賃標的物是不動產還是動產。我們很高興的看到,我們的上述反饋意見在本次準則正式文本中已不同程度的獲得采納。
根據公告,上述新版租賃準則將于2019年1月1日開始施行。由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已與國際準則實現了趨同,我們預期中國財政部也會在未來一年內發布修訂后的中國準則文本,作為中國企業今后對租賃業務進行會計處理的依據。對于相關后續進展,我們也將保持持續關注。
文章來源:民生金融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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