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融資租賃業 排查資金通道風險
京滬融資租賃業務正在開展風險排查。
3月初,北京、上海兩地在全市范圍開展融資租賃業風險排查工作,北京排查工作將在3月底結束,而上海自查和抽查階段為3月1日至3月20日。上海市租賃行業協會會長高傳義告訴記者,目前還在匯總信息階段,本周后半段將開會討論。
北京和上海共同的排查內容提到“是否存在虛構租賃物、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標的為租賃物、未實際取得租賃物或租賃合同價值與實際明顯不符,以融資租賃名義實際從事資金融通業務甚至提供貸款等行為”、“是否存在與關聯公司之間進行租賃物低值高買、高值低租等明顯不符合市場規律的交易行為”、“是否按要求及時報送季度和年度經營情況信息報表,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上登記的企業基本信息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虛假宣傳、故意虛構融資租賃項目通過公開渠道進行融資等行為”、“風險資產比例是否超過規定的限額”,“是否存在直接從事或參與互聯網、投資理財、小額貸款、融資擔保等業務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
上海市租賃行業協會會長高傳義對記者表示,排查是商務部統籌安排,各地商委配合。排查可以幫助行業在正常軌道上成長,盡可能減少風險。目前,外資融資租賃現身地方融資平臺的情況雖然少量存在,但因為外債資金的用途和流向受到外匯管理局的嚴格監控,總體資產質量良好,屬于風險可控狀態。
近日,來自外匯局某東部中心支局的調研報告指出,部分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售后回租業務,將借入的境外資金投向實質由地方政府負責的基礎設施建設中,實現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功能,規避對中資企業的外債管理政策,成為實現異常跨境資金流動的重要渠道。
2013年10月,商務部發布的《關于加強和改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審批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了外資融資租賃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提供直接或間接融資,但“由于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售后回租業務可僅憑合同等憑證實現資本金、外債結匯,且僅有資金流發生,需要加強有效監管。”一位監管人士指出。
業內人士建議,在強化外匯監管方面,要協同有關部門,通過核查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的財務報表、賬戶資金變動,對承租人資金使用進行延伸檢查。對資本金、外債流入額較大的企業構建重點監測數據庫,對其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和復查,以提高對企業合規經營的警示度。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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