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號文新政解析:新能源企業的機遇與挑戰及風控策略
編輯:超級管理員 / 發布時間:2025-04-17 / 閱讀:30
來源 | 中電聯法律分會
作者 | 司軍艷(上海電力大學經管學院新能源商業模式與風控研究中心主任)
2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標志著我國新能源行業進入了一個全新的市場化發展階段。這一政策文件不僅為新能源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更帶來了諸多挑戰。
本文通過對136號文的深入解讀,剖析了新能源企業在當前政策環境下面臨的熱點問題,并提出了切實可行的風險防控建議,供相關企業參考。
在我國新能源快速發展的當下,政策的每一次調整都如同能源行業風向標的轉變。2025年2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文,以下簡稱“136號文”),文件明確:
1、電價市場化改革: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存量項目沿用保障性電價,增量項目通過競價確定機制電價,以對沖市場波動風險。
2、取消強制配儲:明確不得將配置儲能作為新建新能源項目核準、并網、上網等的前置條件,推動儲能從“政策驅動”向“經濟性驅動”轉型,激發儲能內生動力。
3、政策協同與市場優化:強化規劃協同、綠證政策協同、市場協同和優化環境協同,完善電力市場體系,更好支撐新能源發展規劃目標實現,推動新能源從單純注重量的發展向高質量發展的轉變。
136號文無疑給新能源發電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文將基于近期對新能源行業的深度調研,剖析新能源發電相關企業在應對136號文時的熱點問題,并結合本人專業經驗,為企業提供切實可行的風控建議。
[02 熱點問題分析與風控建議]
136號文的實施推動了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化交易,徹底改變了原有的收益模式和競爭格局。新能源風電和光伏項目首當其沖,面臨電價不穩定的新挑戰。在新的市場環境下,企業傳統的投資測算模型已難以適應現狀,無法準確計算投資回報率。同時,原來倒算開發費用的模式在當前政策下也難以為繼。此外,136號文要求各省制定自己的具體實施政策,企業在等待省內政策明確的過程中,面對諸多不確定性,戰略調整的難度顯著加大。建議企業組織專業團隊,對不同地區的電力市場需求、價格趨勢和競爭態勢進行詳細調研。重點關注新能源消納能力強的地區,分析這些地區的市場潛力和政策優勢,為投資決策提供精準依據。例如,通過收集和分析各地區的電力消納數據、新能源裝機容量和利用率等指標,找出最適合項目布局的區域。深入研究新能源電價的歷史數據,了解其波動規律和影響因素。結合當前的政策導向和市場趨勢,預估未來電價的可能走勢。這有助于企業在制定戰略時,充分考慮電價波動的風險,并提前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例如,通過建立電價預測模型,利用大數據分析和機器學習等技術,提高預測的準確性。結合企業自身的技術優勢、資金實力和市場地位,制定既具長遠目標又有短期應對策略的靈活戰略規劃。在長遠目標上,明確企業在新能源領域的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定位;在短期應對上,根據政策和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項目開發進度、投資規模和市場布局。例如,對于那些在等待省內政策明確的項目,可以先進行前期的技術準備和市場調研,一旦政策明朗,能夠迅速啟動。積極與政府部門、行業協會、電網及上下游企業建立常態化的溝通機制,及時獲取政策動態和行業趨勢信息。通過參與政策制定過程中的研討會、征求意見等活動,為企業爭取有利的政策環境。同時,借助行業協會的力量,與同行企業進行交流與合作,共同應對政策變化帶來的挑戰。機制電價的形成涉及復雜的市場交易和差價結算機制,企業需要具備專業的電力交易團隊和精準的市場預測能力,否則可能面臨收益不穩定甚至虧損的風險。當前,許多企業仍在等待省內具體政策的明確,這進一步增加了不確定性。同時,電力交易政策的研究和理解需要時間和專業知識,企業在組建電力交易團隊方面可能面臨困難,短期內難以實現團隊的建設和有效運作。此外,機制電價對造價成本變得更加敏感,企業在投資管理上需要更加精細和專業,增強服務意識,以控制成本并報出有競爭力的電價。企業應著手組建專業的電力交易團隊,加強對電力市場規則、價格走勢的研究和分析,提高交易決策的科學性。在團隊建設過程中,可以考慮與高校、研究機構合作,引進專業人才,并提供系統的培訓和實踐機會,以快速提升團隊的專業能力。同時,鼓勵團隊成員參與行業研討會和交流活動,及時掌握最新的市場動態和政策信息。在組建電力交易團隊無法短期實現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考慮尋找專業的外包服務。市場上有許多專業的電力交易服務提供商,他們具備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的團隊,能夠為企業提供電力交易相關的服務,包括市場分析、交易策略制定、交易執行等。通過與外包服務合作,企業可以在等待省內政策明確的同時,充分利用專業資源,降低因團隊不足帶來的風險。針對電力交易政策的復雜性和專業性,企業應加強對相關管理人員例如發展規劃部、營銷部、開發部等部門的培訓。通過內部培訓、外部講座、在線課程等多種形式,提高管理人員對電力交易政策的理解和基本常識。培訓內容應包括電力市場基礎知識、交易規則、政策解讀、風險控制等方面,使管理人員能夠更好地指導或者配合交易團隊工作,應對市場變化。企業可以利用金融工具進行風險對沖,如參與電價波動保險、開展綠證交易等,降低市場化電價波動對企業收益的影響。通過與金融機構合作,設計適合企業自身情況的風險對沖方案,合理運用金融衍生品,鎖定電價風險,保障企業的收益穩定性。同時,關注金融市場的動態,及時調整對沖策略,以適應市場變化。企業應積極與電網企業、電力用戶建立良好的溝通與合作關系,爭取有利的交易條件和結算方式,確保差價結算的順利進行。通過與電網企業的溝通,了解電網的運行情況和需求,優化項目的并網和運行管理;與電力用戶的合作,可以探索直接交易、長期協議等合作模式,穩定電力銷售渠道和價格,降低市場風險。鑒于機制電價對造價成本的敏感性,企業應加強投資管理,組建專業的工程管理人員,對項目的造價成本進行嚴格控制。在項目前期,進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成本預算,合理規劃項目規模和投資進度;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成本監控和管理,優化資源配置,避免浪費和成本超支,確保項目能夠以較低的成本運行,從而在市場化競爭中報出有競爭力的電價。根據136號文,為了確保在2025年6月1日投產并獲得機制電價,企業必須盡快完成工期。這種緊迫性使得搶裝再次成為行業焦點。然而,搶裝往往伴隨著一系列問題,如開發手續不合規問題、土地調查不徹底、施工質量不過關、并網手續不完善等,進而引發法律糾紛和項目收益受損。此外,136號文中尚未明確投產的具體概念,是首次并網還是全容量并網?(通過調研了解,目前大部分地區已經明確要求全容量并網),業內理解不一致,可能引發爭議。在投資建設之前,建議組織專業團隊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核實開發必需的合規文件,土地性質、用途和相關規劃,確保項目全面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積極與當地省政府和能源主管部門溝通,了解土地使用政策審批流程和稅收制度,提前準備好所有必要的申請材料,確保手續辦理的順利進行。 考慮開發成本和潛在風險,合理規劃項目布局,避免因合規問題導致項目延誤或經濟損失。制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明確各階段的關鍵節點和任務,確保施工按計劃有序推進建立完善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施工過程的監督和檢查,嚴格執行質量標準和規范,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投產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注重與分包商、下游供應商等各方的協調與溝通,及時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避免因協調不暢導致的工期延誤。安排專人關注政策變化,及時了解項目當地電網接入的最新要求和申請標準,確保項目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建議提前與電網企業進行溝通,了解電網的接入條件和流程,協商確定并網方案,確保項目能夠如期順利接入電網。 根據項目需求,合理增加工程管理人員的數量,確保項目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組織開展針對工程管理人員的各類專業培訓,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其能夠更好地應對復雜的項目管理情況。建立健全項目招投標、施工過程管理制度和竣工結算流程,規范項目管理行為,提高項目管理的效率和質量。對以往搶裝項目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風險點和不足之處。在當前項目中,針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制定詳細的風險應對措施,聯合專業律師團隊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加強項目全過程的風險監控和管理,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風險,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及時與主管部門保持互動和聯系,了解各個部門對項目投產概念的具體解釋和要求及流程,以便調整項目進度計劃,并預留適當的彈性期間。建議與當地電網企業保持積極溝通,確認136號文所述的投產具體條件和流程,確保項目在5.31之前并網時能滿足獲得機制電價結算的條件。靈活合理安排項目建設進度,避免因對政策理解偏差導致的工期延誤和收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