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企業ABS基礎資產篩選標準(即政策指引)
一、應收賬款證券化基礎資產標準
• 基于真實的交易而形成的應收賬款,不存在虛假、欺詐等情形;
• 原則上應明確應收賬款有關要素,包括金額、期限、支付方式、義務人的名稱和地址、產生應收賬款的基礎合同等;
• 雙方債權不存在相互抵銷的可能;
• 應收賬款盡可能排除關聯交易;
• 屬于權利人核心產品和服務產生的應收賬款;
• 應收賬款權屬清晰,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存在瑕疵。權利人未將其轉讓給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設定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擔保。
二、基礎設施收費權類基礎資產標準
• 基礎資產屬于居民生活必需的市政服務,現金流穩定性很高,并且價格有上漲預期;
• 收費權與企業的經營能力相關性較強,優質項目是體量大的、存續時間長的、能判斷持續經營能力的企業;
• 重點領域:公交汽運、發電、高速公路、供熱、供水和污水處理、主題公園及景區門票等業務領域。
公共事業類公司(如自來水/污水處理公司)
• 市級或以上公共事業運營類公司,主體評級AA級以上;
• 運營類相關資產不能附帶任何抵押、質押等無法對抗第三人權利事項;
• 企業獲得政府授權從事公用事業類運營;
• 企業具有良好的公用事業運營能力。
電力生產企業
• 國有大型電力生產企業,主體評級在AA級以上;
• 資產不能附帶任何抵押、質押等無法對抗第三人權利事項;
• 已于電網公司簽訂入網協議;
• 企業相關電力生產資產運營3年以上;
• 運營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穩定。
航空公司
• 國有大型航空公司;
• 已經加入BSP客票系統;
• 公司運營的航線集中度不高;
• 企業具有較強的運營能力。
港口、機場
• 國有大型港口、機場公司;
• 港口類型為商業港口和工業港口,且地理位置處于經濟較為發達地區;機場位于國內省會城市或知名旅游城市;
• 企業具有較強的運營能力;
• 機場類企業運營超過3年;
• 港口類企業運營超過5年;
• 港口類主要針對倉儲租賃業務進行證券化,該港口的倉儲租賃業務運營費用較低且可控(該項業務毛利率超過35%);
• 機場主要針對飛機起降費或停機費進行證券化(該項業務毛利率超過35%)。
路橋收費等運營公司
• 路橋運營企業,主體評級在AA級以上;
• 相關資產不能附帶任何抵押、質押等無法對抗第三人權利事項;
• 企業相關生產資產運營3年以上;
• 運營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穩定;
• 企業具有較強的運營能力。
三、融資租賃應收款基礎資產標準
• 發起機構為正式營運1年以上的金融租賃公司或正式營運3年以上的非金融租賃公司;或在銀行有授信的外商投資或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
• 融資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可查看融資租賃合同、發票、支付憑據等資料;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為合法機構,不存在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注銷營業執照或涉及重大仲裁、訴訟;
• 基礎資產為原始權益人5級分類體系中的正常類,同一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承租人尚未支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應全部入池,全部租賃合同己起租。
• 基礎資產或租賃物件不涉及國防、軍工或其他國家機密,不涉及訴訟、仲裁、執行或破產程序。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承租人不包括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
• 產品存續期限不超過5年,加權期限不超過4年,優先級的評級應當在AA以上;
• 資產權屬清晰、合同條款清晰,無任何不得轉讓等限制性條款,且無須取得承租人或其他主體同意,原始權益人合法擁有基礎資產,且基礎資產上未設定抵押權、質權或其他擔保物權,可查閱融資租賃合同、保證合同、原始權益人承諾等文件;
• 基礎資產所屬行業和所在地區應當盡量分散,單筆基礎資產的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資產包總額的15%,以最大限度擴大標的資產包中的資產筆數。原則選擇具有變現容易、流動性強的租賃資產;
• 原始權益人已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方式支付了租賃合同項下的租賃物件購買價款(原始權益人有權保留的保證金、應由承租人承擔的部分、購買價款支付義務未到期或付款條件未滿足的除外)。原則選擇具有變現容易、流動性強的租賃資產;
• 除以保證金沖抵租賃合同項下應付租金外,承租人在租賃合同項下不享有任何主張扣減或減免應付款項的權利。
四、消費金融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標準
• 入池資產筆數須眾多,單戶集中度較低。個人消費貸款證券化的基礎資產通常由數萬筆到數十萬筆的個人消費貸款構成;
• 基礎資產收益率應較高,增加超額利差保護。由于業務模式的特點,消費貸款的貸款利率普遍較高,較高的基礎資產收益率為優先檔證券提供了較好的超額利差保護;
• 貸款期限較短,可設計循環購買結構。消費貸款的期限一般較短,大部分已發行產品的加權平均剩余期限均在一年左右;
• 貸款一般為信用貸款,不良率應相對較低。消費貸款一般為信用貸款,較少涉及擔保和抵質押,由于金額小、期限短,以及貸款發放機構對貸款人職業、收入等方面較高的要求,消費貸款的不良率須相對較低。
五、汽車融資租賃基礎資產標準
(參考 消費金融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標準)。
六、類REITs基礎資產標準
• 具有良好品牌的商業物業開發商;
• 納入資產池相關商業物業在全國重點二線以上城市核心區域;
• 相關物業產權明晰,不能附帶抵押等無法對抗第三人權利事項;
• 相關物業在過去三年與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價格穩定,每年租金波動不超過20%;
• 租約的加權平均剩余期限不小于1年;
• 相關物業在最近一年空置率不超過15%;
• 租金按月或者按季歸集;
• 租金收取方式為約定利率,非聯營方式;
• 物業承租方不包含涉及國防軍工、國家安全和其他重大機密的工作內容;
• 募集資金用途不涉及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相關支出不超過租金收入30%。
七、CMBS基礎資產標準
• 產權完整:相關物業產權明晰,證照齊全,擬證券化資產和非證券化資產能分割;
• 回報穩定:商業物業租金收入穩定且有可持續性;
• 合同完善:物業租賃合同條款清晰,無不得轉讓等限制性條款,且最好無須通知承租人;
• 核心區域:一線城市、重點二線城市(蓉渝漢寧杭及其他經濟條件較好的省會及副省級城市)核心地段;
• 無權利負擔:不能附帶抵押等無法對抗第三人權利事項;但通過專項計劃相關安排,在原始權益人向專項計劃轉移基礎資產時能夠解除相關擔保負擔和其他權利限制的除外;
• 不涉機密:物業承租方不包含涉及國防軍工、國家安全和其他重大機密的工作內容;
• 空置率低:相關物業在最近一年空置率不超過10%。
八、物業費證券化基礎資產標準
• 物業項目已取得預售證等行政許可,具備產生物業費現金流的法律基礎;
• 物業收費持續穩定,已簽訂物業收費合同期限盡量與融資期限匹配;
• 已簽訂物業收費合同期限若與融資期限不匹配,可采用循環入池方案;
• 物業要求具有清晰明確的物業費生成預期;
• 不動產可轉讓,無權利負擔(產權清晰,無抵質押);
• 物業具有較強的升值預期;
• 物業轉讓前可以進行合理重組。
九、門票收入證券化基礎資產標準
• 重點考慮區域內知名主題公園;
• 其母公司或關聯公司最好進行過公開市場融資,且主體評級不低于AA;
• 公司有完整成熟的電子客票體系;
• 公司運管能力較強,未發生任何需要大額賠償的事故;
• 公司運營時間超過3年;
• 經營公園凈現金穩定,可預期;
• 門票收入不納入地方財政。
十、PPP證券化基礎資產標準
• PPP項目收益權:PPP項目收益權是在社會資本方(項目公司)與政府方簽訂PPP項目合同等協議,因投資建設基礎設施、提供相關公共服務,依合同和有關規定享有的取得相應收益的權利,包括收費收益權、合同債權等。
• 股權資產:社會資本方出資組建項目公司開展PPP項目建設、運營,依股東協議或項目公司章程享有的項目公司股份的權利,例如股息等。
• 對PPP項目公司的合同債權:PPP項目公司的外部融資方(金融機構),因與項目公司簽署借款協議而享有要求項目公司還本付息的權利。
優先鼓勵項目
• 符合國家發展戰略的PPP項目,例如:雄安新區建設、“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建設、長江經濟帶建設等。
• 在行業方面,優先支持水務、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市場化程度較高、公共服務需求穩定、現金流可預測性較強的行業。
• 各省級財政部門推薦的項目和中國政企合作支持基金投資的項目。
來源:資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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