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業務怎么做到為銀行做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流動性搬運
銀監對于銀行的監管是很嚴格的,尤其是對表內資產,有無數的監管指標盯著。并且表內資產大量占用資本和信貸規模,影響了銀行的信貸投放能力和資產收益率,因此,銀行為了或騰出信貸規模,或減少資本占用,或為了提高收益,或為了減少稅收等原因,往往會有把部分資產從表內往外挪需求,或者挪到表外,或者找下家接手。這種資產轉移過程肯定不能赤裸裸的做報表調整,必須借助某種工具,這個工具就是通道。
一般來說,通道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能夠實現資產出表,這是前提,不用多說。
2、能夠規避監管,這是基本要求。
直接報表騰挪是違規,通道則是打監管的擦邊球,銀行也心虛啊,所以通道一定要能規避監管,一般來說就是三個手段:跨區域,跨行業,抽屜協議。跨區域就是找外省的做,讓你不方便查;跨行業就是銀行(銀監會管)找資管等(證監會管)做,讓你信息溝通不暢;同樣的,通道業務往往有些不能拿到桌面上來談的東西,因此很多情況下會有一份抽屜協議。
3、能夠實現兩端不入表
這里的兩端不入表,是指在一筆通道業務中,資產的出讓方和最終持有方都不把該資產入表,沒人喜歡買一塊資產來壓著自家的表,所以不能實現兩端不入表的通道不是好通道。
通道的類型大概有幾種:
1、雙買斷方式,即賣方在把資產出售的同時,又和買家簽個遠期回購的抽屜協議。對于賣方來說,將該交易視為不相干的兩個業務,在當期實現出表;而對買方來說,將該業務視為買入販售,也不入表。這是最簡單的通道業務,銀監怒了,09年在《關于規范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直接封殺了。
2、信貸轉理財,即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籌集資金,再由該理財資金投向原本應由信貸資金發放的信貸項目。結果銀監會又怒了,10年在《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中又封殺了理財資金購買信貸資產。
3、受益權轉讓方式,即通過信托、資管計劃等做包裝,通過受益權轉讓的方式來實現資產出表。這一模式主要應用于擬投放的信貸項目。首先,資產出讓方尋找一家合作銀行,由該合作銀行出面作為甲方,與信托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簽署一份協議,將該信貸項目打包成為信托計劃或資管計劃;其次,該合作銀行將信托資管的受益權轉讓給資產出讓方。有時候,該類型還會再增加一個遠期受益權轉讓協議加一份免責函作為抽屜協議。這樣資產出讓方就實現了通過非信貸資金來給信貸項目放貸的目的。
4、委托投資方式,該方式與受益權轉讓模式類似,只不過沒有了信托和資管的包裝,資產出讓方將一筆資金以同業存放的名義存入合作銀行,同時與合作銀行簽署一份委托協議,約定以該筆同業資金向特定對象投資。由于該委托是抽屜協議,在出讓方的表內只會體現為存放同業,而在合作銀行處則體現為代理業務。
5、資產證券化,即通過中介機構,將擬出讓資產打包成標準化產品(一般是債券)并在市場上掛牌出售,為了實現這一目的,銀行需要找一個(或者干脆自己成立)SPV,將該資產出售給它,然后由SPV打包成債券,并經過評級公司評級之后才能出售,很麻煩,成本也很高,目前很少銀行做,不過這種做法是合規的,不怕被監管查。
來源:租賃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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