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與商業銀行如何進行合作經營
商業銀行+融資租賃
商業銀行與融資租賃公司(包括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是比較典型的“合作+競爭”關系。對商業銀行而言,融資租賃是企業獲得融資的另一重要渠道,與銀行信貸存在替代和競爭關系;同時融資租賃公司自己也需要商業銀行的服務,在授信、中間業務等方面有著廣闊的合作空間。我國融資租賃業還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商業銀行發展相對成熟,探討兩者的合作模式和前景具有現實意義。
一、客戶與金融產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
(一)銀行推薦客戶,并提供結算等服務的模式
是指銀行向租賃公司推薦有租賃需求的客戶,由租賃公司獨立作出業務決策,銀行在應收租賃款歸集、資金賬戶監管提供服務,雙方還可約定租后管理合作事宜。這種模式涉及的風險較低,執行的難度較低。
(二)租賃公司推薦客戶,銀行協助管理的模式
是指租賃公司與銀行簽署合作協議,租賃公司將其直接營銷的客戶,統一到合作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由銀行提供租賃款歸集服務,或者還提供賬戶監管和租后管理等服務。這種模式涉及的風險也較低,執行的難度也較低。
二、境內人民幣融資方面的合作
(一)租賃公司推薦客戶,銀行提供保理服務的模式
是指租賃公司向銀行推薦已完成的租賃項目和客戶給銀行,銀行基于對承租人的授信或者租賃公司提供的增信,提供應收租賃款的保理服務。這種保理既包括對售后回租的保理,也包括直接租賃等其他租賃形式的保理。
(二)租賃公司推薦客戶,銀行提供結構化保理服務的模式
是指租賃公司向銀行推薦尚未完成資金交付的租賃項目和客戶給銀行,銀行基于對租賃合同認可,視“未完成租金”為“已完成租金”,進行保理。這種模式主要是商業銀行基于租賃公司營銷的優質項目而進行的合作。
(三)聯合營銷,杠桿租賃的模式
是指銀行和租賃公司配合,對于具有綜合金融需求的優質客戶或大項目釆取杠桿租賃的模式。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由牽頭的融資租賃公司出資擬購買租賃物價值的20%-40%,其余資金由商業銀行提供,出租人需將設備的所有權、租賃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權利抵押給銀行。
(四)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對接融資應收租賃收益權模式
是指租賃公司與銀行合作、信托公司三方合作,由銀行發行理財產品購買租賃公司的應收租金收益權。這種對接對應的,既可以是新租賃業務,也可以是存量租賃業務。
三、國際業務方面的合作
在國際業務方面,商業銀行可以為融資租賃公司提供更多的服務,傳統的比如國際結算、結售匯、外匯衍生品等。創新的合作是內保外貸和內保內貸兩種模式。
(一)內保外貸的模式
該模式是指境外金融機構以銀行開出的融資性保函為擔保條件,向境內注冊的外資租賃公司發放外債貸款,租賃公司再與境內用款客戶辦理租賃融資/售后回租業務。
(二)內保內貸的模式
該模式在內保外貸基礎上發展而來,由商業銀行根據境內企業申請,為其向境外銀行開出融資性保函或備用信用證,境外銀行據此向境內企業提供境外人民幣融資的業務。該業務有利于申請人利用境外融資成本低的人民幣資金,降低融資成本。
來源:中國融資租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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