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大浪淘沙的時代已經來到
近一段時間,和融資租賃圈的年輕朋友談未來出路,不少的人已經再考慮是否應該轉到風控、融資等中后臺業務,一旦有重大變動時,還有其他的選擇機會。
記得前幾年一些做產業的租賃企業籌建時,牽頭的老大就提出,在其他租賃企業、尤其是以城投融資業務為主的公司工作過的業務員,在聘用時不優先考慮。因為這一業務模式已經使得業內年輕人氣高、心花、手短,無法再安心沉下心去扎扎實實做產業。
2013年史燕萍教授在首經貿租賃研究生班開班儀式上提出,租賃屆的年輕人應當關心行業的發展,行業出現問題,絕大多數人都將受影響,此所謂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老一代的租賃人,在上世紀90年代到本世紀頭10年行業沉淪時,曾經不得不四散飄落,老朋友外貿金租的老一代員工沙泉就有過10年的清欠經歷。而曾經是中、德、日三國合資的環球租賃三次變更,已經今非昔比了。正是有這種經歷過租賃大變革的經歷,老一代的租賃人對行業都有著特別執著的關注、關心。
5年前,中關村科技租賃的何總在籌備公司時,根據未來宏觀經濟大趨勢,探索租賃發展,五年探索終有所得。中關村科技租賃規模不過50億,但是規模小、影響大,喇叭小、聲音大。5年扶持了300多家中小科技型企業,試看行業內可有同行者。正是如此才顯得中關村科技租賃探索的可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經濟要參》2017年第36期刊發了許均華、 楊鵬艷、王雷、黃澤淼所著以中關村租賃為例的《融資租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模式探索》。該文也是中關村科技租賃5年探索的總結。讀完該文,大家就可以知道最近關于中小企業發展、融資租賃監管的政策變化從何而來了。特此轉發。(押題照片為2014年與屈延凱老會長、張稚萍律師及東方租賃老員工看望租賃開路上閔一民老先生)
融資租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模式探索
——以中關村租賃為例
融資租賃作為現代服務業領域的新興產業,集融資和融物為一體,可以為設備資產依賴型企業提供廣泛的資金支持,被認為是與實體經濟聯系最密切的金融工具。然而,近幾年融資租賃行業整體規模雖然在迅速擴張,但融資租賃服務中小企業的市場格局及業務規模并沒有得到明顯改善。本文立足融資租賃的功能優勢,從破解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入手,以中關村科技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關村租賃”)的實踐為案例,分析融資租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創新模式發展路徑。同時,針對我國融資租賃業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挑戰,提出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以便更好地適應新技術革命背景下的金融服務需求。
一、融資租賃具有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天然優勢
融資租賃具有其他金融工具無法比擬的強大而獨特的融資、促銷、投資促進、資產管理等功能,充分利用其在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盤活存量資產、促進產品銷售、促進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領域的優勢,能夠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在最基本的融資租賃模式直接租賃操作過程中,出租人(租賃公司)根據承租人(設備需求企業)對租賃設備(標的物)的要求,以墊資購買的方式從設備生產廠商取得租賃用的設備,交給承租人使用,出租人在未來幾年(通常3-5年或更長時間)租賃期限內分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只需要支付20-30%的首付款,即可獲得設備的使用權,并在租賃期滿后,獲得該設備的所有權。融資租賃的介入,大大降低了中小企業購買生產研發設備的資金壓力,有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擴大產能,因此在實體經濟特別是制造類企業中得到廣泛應用,成為企業拓寬融資渠道的主要方式之一。
相對于國外以直接租賃市場為主,我國融資租賃在盤活企業現有設備類固定資產,優化企業現金流管理方面發揮著更大的作用。企業將已購得的設備出賣給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從融資租賃公司獲得部分設備轉讓款(一般為設備凈值的50-80%)。同時企業作為承租人與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按期還本付息后,設備所有權仍然轉移給企業。設備的所有權發生變化,但設備的位置未發生改變,不影響企業的正常使用。由此,企業將現有固定資產變為經營性租賃資產(記入出租人資產),在不影響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變現資產,獲得流動資金,改善了財務報表,提升了籌資能力,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目前,這種售后回租業務,已成為中小企業在傳統銀行信貸方式之外的一種新型融資手段。
此外,融資租賃還衍生出促進企業產品銷售和轉型升級的獨特功能。融資租賃自產生以來,迅速得到設備制造廠商的歡迎和推崇。究其原因,融資租賃往往是一種極為有效的促銷方式,通過這種促銷方式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制造類企業迫切需要開拓產品市場,在其下游客戶購買設備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就成為其推銷設備的重要手段。這樣做的好處是,由于首付租金相對于一次性購買資金要低得多,從而降低了購買的門檻,活躍了交易。這對那些想買又買不起的客戶提供了可以用得起的途徑;對于那些想買也買得起的客戶,由于全部費用在租期內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不必一次性全額支付,客戶節省下來的資金可以滿足其他需求。
同時,設備制造企業還可以通過融資租賃改變商業模式,將原來的一次性產品銷售轉變為提供“技術+管理+服務”的新型綜合服務。客戶無需承擔設備購置、運營和升級換代成本,即可使用最先進的設備進行生產經營、分享設備運營帶來的經濟效益。設備制造企業一方面提升了其為客戶服務的能力,贏得了市場;另一方面增加了服務在銷售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了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完成了由產品銷售商向產品服務商的轉變,加速了從傳統制造企業向現代制造服務業的轉型發展。
由此可見,只要充分理解融資租賃的功能優勢,設計出不同融資租賃方式,就可以有效拓寬企業融資渠道,解決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融資問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提供有力保障。
二、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現狀及所面臨的挑戰
融資租賃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歷經60余年的發展,已成為全球僅次于銀行貸款的第二大融資工具,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租賃滲透率(即租賃業在固定資產投資中所占比例)達18-30%,美國更是長期保持在30%以上,在資本市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我國的4
融資租賃業發展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步,經歷了一個漫長過程,最近幾年才得以迅猛發展。在2012年底至2017年6月底期間,我國登記在冊的金融租賃、內資租賃和外資租賃三類融資租賃企業總數從560家攀升至8218多家,融資租賃合同余額從1.55萬億增加到5.60萬億,不過市場滲透率僅為5%。融資租賃存在很大的潛在發展空間。
目前,我國注冊的租賃公司數量不少,但實際開展業務的并不多,即便實際開展業務的租賃公司也大多數專注于面向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政府平臺類企業提供服務,投資重點領域都是工程機械、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及醫療設備,其中大型工程機械領域占比達到30%以上。作為門檻相對較低、方式靈活、成本可控的融資工具,融資租賃在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業界應有的重視。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融資租賃公司在傳統領域的長期積累,已經形成了行業深度整合能力,在業內應用程度和認可度較高;另一方面是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輕資產、盈利差、管理弱等典型特征,相對大型企業來說整體抗風險能力較低。
近幾年,一些融資租賃公司根據國家戰略及產業發展需求,在運用融資租賃工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實踐活動中積極探索,充分發揮其“融資”與“融物”一體性的金融產品特性,迎來了自身發展的黃金期,成為融資租賃市場份額的新生力量。其中,中關村科技租賃有限公司的表現引起了業界關注,被市場稱為“中關村模式”。科技租賃也由此成為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的創新模式,引領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新方向。
三、中關村模式的創新與實踐
作為國內首家科技租賃公司,中關村租賃以“促進科技與金融的融合,成就科技創業者的夢想”為己任,致力于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高效金融服務和設備租賃解決方案。2012年底成立至今,公司累計服務客戶300多家,完成項目600多個,實現融資租賃投放額近100億元,單個項目平均投放額1353萬元,平均租賃利率6.3%,近90%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其中已有15家企業成長為細分領域的龍頭企業。公司已經發展成為國內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專業化融資租賃公司,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融資租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探索出一條具有中關村特色的創新發展之路。
1、是創新風控理念,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門檻。
中關村租賃在不斷總結科技型中小企業特征基礎上,研判提出主體成長性評價模型、確立客戶集群化發展戰略、構建幫助客戶成功的服務體系等先進的風控理念。圍繞“主體成長性”提出并踐行以投行的眼光看項目,從行業發展前景、技術創新能力、公司治理結構、管理團隊素質、關鍵成長指標、資本市場評價等多維度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成功因子分析,初步搭建了“主體成長性+債項安全性”雙維評價模型;中關村租賃將業務戰略定位于大健康、大數據、大環境、大智造等高精尖產業領域,在四大產業領域內積極構建大、中、小客戶梯隊,通過行業整合、并購等形式化解風險;通過構建服務體系幫助客戶成功,防范業務風險;經過持續優化完善,已搭建集組織保障、制度保障、團隊建設、激勵機制、服務支撐于一體的全方位多層次的風險管理體系。
中關村租賃全面先進的風險管理能力,使得科技型企業無需提供房產、土地抵押等傳統融資方式必須的增信條件,就可以輕松獲得融資。創新的風控理念也取得了良好效果,2015年不良率為0.69%,2016年不良率為0.64%,風險控制效果居于業內領先水平。
2、是創新商業模式,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中關村租賃在國內率先研發了“創投租賃”模式,通過“租賃利率優惠+低比例認股權”兼顧兩方利益,實現了科技租賃對雙方的最大價值。在這種模式下,客戶在創業初期用不到5%的認股權,獲得利率優惠和中關村租賃持續的資源支持;中關村租賃利用較高的投資收益化解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高風險,解決了風險收益之間的矛盾,增強了客戶黏性,提升了產品競爭力。目前,已經有4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受益于“創投租賃”。
3、是創新租賃產品,增強科技企業內生動力。
中關村租賃在傳統直接租賃和售后回租的基礎上,研發出集群租賃(圍繞產業集群內的核心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為其上下游客戶提供中長期發展資金,加速提升產業集群內各企業的競爭優勢)、風險租賃(通過風險分擔、利益共享機制為新產品用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使得制造商通過“體驗式營銷”及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進行新產品推廣活動)、并購租賃(以被并購企業資產為租賃物,解決并購企業資金需求)、項目租賃(降低項目建設中自有資金投入比例,為企業項目投資提供可以與項目自身現金流匹配的租金支付方式)等系列特色產品,很好地解決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多樣化、個性化的融資需求。所有的產品都是量身定制的,
租賃物、利率、期限、放款方式、增信條件,沒有任何兩個融資租賃合同是完全相同的。通過這些量身定制的產品,增強了客戶創造現金流能力,提升了客戶自身造血功能。
4、是搭建增值服務體系,夯實創新型中小企業成長基石。
中關村租賃為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發揮自身的知識經驗和團隊優勢,搭建了集“融資籌劃、管理提升、政策咨詢、客戶協同”等于一體的增值服務體系。融資籌劃拓寬了客戶融資渠道,開發了“銀租通”、“投租通”、“保租通”、“銀租接龍”等服務,使企業在享受一種金融服務的同時,自動享受另一種金融服務,有效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機會,先后協助50多家企業獲得銀行等合作機構100億元的資金支持。管理咨詢強化客戶發展根基,幫助企業改進戰略與業務模式、組織運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著力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管理弱”的狀況,不同程度地解決了8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煩惱”。政策咨詢讓客戶充分享受政策紅利,為企業爭取政府政策和資金支持,協助200余家客戶獲取貼息超過9000萬元,有效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客戶協同讓客戶實現資源共享,支持同一產業集群內的多個企業就研發、市場及資源等方面開展協作共享,實現“1+1>2”的協同效應。
中關村租賃通過精準定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在行業內形成了先發優勢;通過租賃+四大產業,打造了專業運營能力;通過租賃+服務,提升了產業服務能力;通過租賃+投資,保持了持續發展的動力,從而圍繞租賃整合資源構筑了創新創業的金融生態圈,完善優化了科技租賃的商業模式,為融資租賃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四、促進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在融資租賃行業整體經歷了高速發展的“黃金十年”之后,一些制約行業長遠發展的潛在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急需進行制度設計,以系統性解決發展瓶頸。
1、拓寬自身融資渠道。商務部批設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除資本金外,大部分是短期貸款和銀行保理,而融資租賃業務主要是中長期業務,這種資金期限的不匹配給融資租賃公司留下了流動性風險隱患。為了降低流動性風險,許多租賃公司進行了租賃收益權轉讓等拓寬融資渠道的嘗試,但這些方式融資成本相對較高,難以大規模運用。例如中關村租賃受融資租賃行業融資渠道單一所限,一直以來主要靠大股東委貸和銀行保理來解決融資問題。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支持融資租賃公司尤其是專注于服務中小企業的租賃公司發行公司債、可轉債、可續期債以及各種非金融機構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租賃公司上市,打通融資租賃企業直接對接資本市場的通道;鼓勵基于租賃基礎資產的金融產品創新。
2、建立風險緩沖機制。
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歷史短、規模小、經營風險大、信息透明度低,融資需求急、頻率高、期限長,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租賃公司面臨的風險遠高于傳統金融機構。為了鼓勵更多租賃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降低其經營風險,建議建立合理的政府、承租人、租賃公司、銀行、社會資本對于租賃風險的分擔機制,建立融資租賃風險補償基金,對融資租賃機構發生不良造成的本金損失予以一定比例的補償。
3、統一行業監管。
目前租賃公司監管呈現多頭監管格局,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監管,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外資司監管,內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流通司監管。多頭監管的格局造成了監管規則不統一,影響了市場競爭秩序,不利于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建議在對融資租賃行業進行清理或重新登記的基礎之上將其統一歸口到中國銀監會進行監管。
4、開展投租聯動試點。
參照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貸聯動試點工作,支持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租賃公司探索投租聯動業務,實現以租賃切入投資、以投資反哺租賃的良性互動發展局面。
5、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由于融資租賃行業近幾年爆發式增長,專業人才嚴重短缺,成為了行業跨越式發展的瓶頸。租賃行業協會要扛起人才培養的大旗,加強現有從業人員的培養,提高現有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大專院校要加強對租賃人員的培養,為租賃行業輸送新鮮血液;加快建立租賃業從業資格認證制度,豐富人才儲備;引進高層次的創新人才,提升行業整體創新能力。
6、支持設立租賃資產交易場所或者鼓勵各地方產權交易機構增加租賃資產交易品種,拓寬租賃公司物權、債權退出渠道。
作者:許均華 楊鵬艷 王雷 黃澤淼 單位:中關村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原載:《經濟要參》2017年第36期
上一篇:實案解析,租賃物回購價格如何判定
下一篇:最高院:沒有確定、客觀存在的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僅有資金的融通,不構成融資租賃合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