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理公司在"營改增"后應關注的15個稅務疑難問題逐一解答(完整版2016)
一、 營改增后,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作廢或者沖紅?
1、如果是當月發現,本公司還未抄稅,購買方還未取走發票抵扣聯,則可自行作廢重開;
2、如果本公司已抄稅,購買方還未認證和抵扣,則由本公司向主管國稅局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選擇“購買方未抵扣”;本公司拿到主管國稅局的紅字發票通知單后,開具紅字發票。
3、如果本公司已抄稅,購買方已認證或者已抵扣,則由購買方向其主管國稅局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購買方拿到其主管國稅局的紅字發票通知單后,交本公司開具紅字發票。
二、營改增后,保理行業的稅率是多少?
實務中分兩類:商業保理和銀行保理行為。
銀行保理融資,按貸款服務處理;稅率6%。
商業保理:
1、保理融資,按貸款服務處理,稅率6%,不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保理服務,按直接收費的金融服務處理,稅率6%,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應收債權轉讓,按金融商品轉讓處理,一年內盈虧相抵后計算銷售額,稅率6%,不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營改增后,企業所得稅原在地稅,受否一并納入國稅?
暫不納入國稅征管。
四、保理公司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是否符合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指引里的15%?
保理屬于金融服務業。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財稅【2014】26號文),未給予金融服務業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五、保理公司由于無法取得足夠的進項稅票,假如導致實際稅負不減反增,是否有過渡性政策或稅收優惠政策?
這次營改增未給“財政資金扶持政策”。因此,各企業要熟悉掌握國家稅制設計上是如何確保“金融服務業”只增不減的,并將這個制度設計落實在本企業的自身增值稅管理情況中,落實在與客戶、供應商的商業談判中。
六、營改增后,之前營業稅的差額征稅的優惠政策是否在增值稅中有延續 ?
基本延續,但要求要比營業稅差額征收要高:
1、要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文件規定,地方性不行;
2、對差額的憑證有特定要求。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上述憑證是指發票、境外簽收單據(或需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完稅憑證、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等。
3、納稅人取得的上述憑證屬于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七、從金融機構取得的貸款、發行債券取得的資金、從其他同業機構取得的資金所獲得的合法有效的利息憑證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的原因及是否有解決方案?
注:發行債券的資金不是收入,并沒有納入銷售額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財稅【2016】36號文用列舉方式列舉了“禁止扣除項目”—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這些服務都具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公私不分,難以征管,如果允許抵扣將對市場秩序造成很大負面效應。
八、保理公司從母公司或集團內部取得資金所支付的資金成本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母公司或集團取得的借款利息,可以免稅嗎?
保理公司從母公司或集團內部取得資金所支付的資金成本屬于貸款利息費用,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抵扣進項稅額。
母公司或集團取得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免稅,要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在增值稅免稅條款中,唯一沒用“金融機構”的是“企業集團”的統借統還業務、統借統還中的“企業集團”,根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政策規定,統借統還業務中,統借方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稅。
若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應將其視為轉貸業務,全額繳納增值稅。
九、商票轉讓是否屬于金融商品轉讓?
屬于。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自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十、假設100萬的票據,保理商買入價95萬,轉讓給第三方的賣出價96萬,保理商應該開1萬的增值稅還是開5萬的增值稅專票,如果是開專票,第三方機構是否可開具4萬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保理商?該發票保理商可否做進項抵扣?
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它涵蓋金融商品轉讓的各個環節。
十一、商品回購債券,本質上是一種貸款業務,收入確定應該按照貸款期限確定。納稅義務是在每個季度計提利息時,還是在商票回購債權時,或者是在回購時,對方要求開具發票,開發票的時候,是不是就是納稅時間點?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判斷原理是:
發生應稅行為——收訖銷售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項的憑據(一般為合同規定時間)
先開具發票的:開具發票當天
據此,上述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在每個季度計提利息時;若先開票,則為開具發票當天。
十二、商業保理公司,其繳納增值稅是按月還是按季繳納?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銀行、財務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以及其他經財經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納稅人,按季度繳納增值稅。
商業保理公司,若為小規模納稅人,則按季申報繳納;若為一般納稅人,則按月申報繳納。
十三、目前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后,自結息日起90天后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該規定是否可以被商業保理公司沿用?
可以。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后,自解析日起90天內發生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自結息日起90天后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十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控機,金稅卡是否必須在深圳,像這種異地辦公的怎么處理?
稅控專用設備的管理比照發票的管理,即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和運輸。
十五、進項抵扣方面,因為銀行貸款利息不能抵扣,其他方面在什么地方可以抵扣?辦公電腦、裝修等?有沒有什么方法可以把銀行這塊的貸款利息轉后成可以抵扣的項目?是不是必須5月1日后收到的增值稅發票才能抵扣?
1、可抵扣項目與不可抵扣項目的范圍文件已明確,請自行參閱。
2、對于明令禁止的行為,不建議打擦邊球,同時稅收籌劃不是稅務局的受理范圍。
3、要根據成為一般納稅人的時間確認可抵扣的收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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