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渤海銀行對融資租賃保理業務進行風險提示
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近幾年的新興業務發展迅速,目前,同業敘做的融資租賃業務中的“通道類”業務,實質性風險由承租人承擔、融資租賃公司非實質授信人,因此在敘做以租賃公司為“通道類”業務時放松了對融資租賃公司的管理,但部分融資租賃公司專業實力較弱,存在管理失當的行為,有的甚至涉足非法經營,容易埋下風險隱患。因此近期多家同業的融資租賃業務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問題,分別出臺了暫停辦理融資租賃業務的通知。
渤海銀行濟南分行為在控風險的前提下,合規發展好融資租賃業務,對融資租賃保理業務項下的風險進行了歸納總結,于近期向全轄發出風險提示和要求。
文章來源:渤海銀行濟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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